注冊賬戶時,若提示“手機號已存在”,說明該手機號已經在找商網使用,不能重復使用同一個手機號。
解決辦法:
a.可更換新的手機號注冊賬戶;
b.或將之前的手機號更改后,再用該手機號注冊;
c.聯(lián)系銷售或者客服確認,找商網確認之后,可進行轉移或者作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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